GBT 4857.4-2008 包裝 運輸包裝件基本試驗 第4部分 采用壓力試驗機進行的抗壓和堆碼試驗方法.pdf
GB/T 4857.4-2008/ISO 12048:1994包裝 運輸包裝件基本試驗第4部分:采用壓力試驗機進行的抗壓和堆碼試驗方法
1 范圍
GB/T 4857的本部分規定了對運輸包裝件的耐壓試驗以及使用相同試驗設備進行堆碼試驗的試驗原理、所用設備性能指標、試驗程序及試驗報告的內容。
本部分適用于評定運輸包裝件在受到壓力時的耐壓強度及包裝對內裝物的保護能力。它既可以作為單項試驗,也可以作為一系列試驗的組成部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T4857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4857.2包裝 運輸包裝件 溫濕度調節處理(GB/T 4857.2—2005,1SO 2233:2000,MOD)
GB/T 4857.3 包裝 運輸包裝件基本試驗 靜載荷堆碼試驗方法(GB/T 4857.3—2008. ISO 2234:2000,IDT)
3 試驗原理
將試驗樣品放置于壓力機的壓板之間,然后選其中任一方法:
a) 在抗壓試驗的情況下,進行加壓直至試驗樣品損壞或達到預定載荷和位移值時為止。
b) 在堆碼試驗的情況下,施加預定載荷直至試驗樣品損壞或持續到預定的時間為止。
4 試驗設備
4.1 壓力試驗機
4.1.1 壓力試驗機由電動機驅動,機械傳動或液壓傳動,能通過一個或兩個壓板以10mm/min士3mm/min的相對速度勻速移動施加壓力。
注1:不推薦以其他速度如12.5 mm/min±2.5 mm/min和以10mm/min±3mm/min速度得出的結果做比較。
注2:對于某些包裝件,如金屬桶或木箱,可能需要使用較低的速度來防止最大荷載超過預定載荷值。
4.1.2 壓板應符合下列要求:
a)平整:
————表面積小于1m3的,任意兩點之間的高度差允許0.1%的偏差值;
————表面積大于1m2的,當水平放置時,其表面低點與最高點的水平高度差不應超過1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