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857.11-2005包裝 運輸包裝件基本試驗 第11部分 水平沖擊試驗方法.pdf
GB/T 4857.11-2005包裝 運輸包裝件基本試驗第11部分:水平沖擊試驗方法
1 范圍
GB/T4857的本部分規定了對運輸包裝件和單元貨物進行水平沖擊試驗(水平、斜面和吊擺試驗)時所用試驗設備的主要性能要求、試驗程序及試驗報告的內容。
本部分適用于評定運輸包裝件和單元貨物在受到水平沖擊時的耐沖擊強度和包裝對內裝物的保護能力。它既可以作為單項試驗,也可以作為包裝件一系列試驗的組成部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T 4857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 4857.1 包裝 運輸包裝件 各部位的標示方法
GB/T 4857.2 包裝 運輸包裝件 溫濕度調節處理
GB/T 4857.17 包裝 運輸包裝件 編制性能試驗大綱的一般原理
GB/T 4857.18 包裝 運輸包裝件 編制性能試驗大綱的定量數據
3 試驗原理
使試驗樣品按預定狀態以預定的速度與一個同速度方向垂直的擋板相撞。也可以在擋板表面和試驗樣品的沖擊面、棱之間放置合適的障礙物以模擬在特殊情況下的沖擊。
4 試驗設備
4.1 水平沖擊試驗機
水平沖擊試驗機由鋼軌道、臺車和擋板組成。
4.1.1 鋼軌道
兩根平直鋼軌,平行固定在水平平面上。
4.1.2 臺車
4.1.2.1 應有驅動裝置,并能控制臺車的沖擊速度。
4.1.2.2 臺車臺面與試驗樣品之間應有一定的摩擦力,使試驗樣品與臺車在靜止到沖擊前的運動過程中無相對運動。但在沖擊時,試驗樣品相對臺車應能自由移動。
4.1.3 擋板
4.1.3.1 擋板應安裝在軌道的一端,其表面與臺車運動方向成90°士1°的夾角。
4.1.3.2 擋板沖擊表面應平整,其尺寸應大于試驗樣品受沖擊部分的尺寸。
4.1.3.3 擋板沖擊表面應有足夠的硬度與強度。在其表面承受160kg/cm2的負載時,變形不得大于0.25 mm。
4.13.4 需要時,可以在擋板上安裝障礙物,以便對試驗樣品某一特殊部位做集中沖擊試驗。
4.1.3.5 擋板結構架應使臺車在試驗樣品沖擊擋板后仍能在擋板下繼續行走一定距離,以保證試驗樣品在臺車停止前與擋板沖擊。
4.2 斜面沖擊試驗機
斜面沖擊試驗機由鋼軌道、臺車和擋板等組成,見圖1所示。